规范高考加分 守住公平底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刘化喜

    不定期训练3个月,有些项目就能加20分;200多个学生仅个别没加分;一所学校同一项目68人加分;比赛训练被垄断收取暴利……日前,新华社曝光了一些地方在高考加分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不少学生和家长反映,原本是激励学生发挥特长的体育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乱象频出。

    近年来,每到招生季节,高考加分都会引发热议。今年以来,清华大学招生组不承认四川体育加分、北京近两成学生享受加分的新闻先后传出,这些消息客观上表明:为获取高考加分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群众反映强烈。

    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发展到今天,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照顾性加分,如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加分;一类是鼓励性加分,如对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加分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对高考单纯注重文化成绩以及“一考定终身”的某种弥补,让具有特长的学生也能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换言之,高考加分本就是教育公平的需要,客观而言,高考加分政策也确实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加分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公平操作为前提。以新华社报道为例,如此大面积的加分,哪里还是真正的特长生?不客气地说,在一些地方,这种体育加分已经异化为少数人投机取巧的捷径,成为了部分人谋利的工具,不但损害了高考公平,其实也是对体育比赛及奖项的亵渎。

    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加分,不仅制造了对其他学生的不公,其实更隐藏着一种深层次的不公,即城乡不公、区域不公。当特长生不再是根据学生的自身能力或潜质来选择,而成为一项有计划的训练、一个被操纵的产业,不要说农村的孩子没有机会、也不可能有机会发展这种特长,即便是一些非重点城市的学生,也只能“望洋兴叹”,哪怕他们真的具有某些特长。

    高考加分政策本身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公平公正地执行。一方面,目前省市层面的加分项目制定主导权过大。据报道,各地的优惠政策竟然高达192项之多,这在客观上为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近年来,教育部明确要求要逐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各地也陆续取消了一系列加分项目,受到社会的欢迎。但显然,各地还应该在加分项目是否合理、照顾强度是否合适、监督管理如何加强等方面,对本地区现行加分项目进行系统评估和清理。另一方面,加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不够,助长了加分乱象的出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充分发挥在招生中的主导性作用,通过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公示等措施,推动本地区加分政策制定及执行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当高考加分暴露在老百姓的“雪亮”眼睛之下,“猫儿腻”自然无处遁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高考加分还涉及体育、科技、民委、公安等各部门,为规范高考加分的认定,防范和打击资格造假,有关部门必须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安全墙。

    加分是为了教育公平,规范的加分才能保障公平。无疑,公平应成为高考加分政策的灵魂。只有科学设计、规范操作,通过高考加分维护教育公平的初衷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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