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教师考核注重薄弱校任教经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与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标准。

    据悉,石家庄将建立教师轮岗流动制度,鼓励、支持优秀教师由城镇向农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中小学教师在参评特级教师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同时,石家庄市将师德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失德失范的教师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惩戒,直至取消教师任职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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