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与德育应并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小学应将法制教育与德育并重,培养学生的现代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从而为国家孕育“依法治国”的社会风尚。

    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方式是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目前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隶属于德育,与思想道德修养共同作为学校德育的组成部分,没有自身独立地位,学校普遍存在重视科学知识教育,忽视法制教育的情况,同时一些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也有待提高。

    建议中小学要重新确立法制教育独立性,把法制课程从思政课程中单独剥离出来,并列为中小学的必修课程,纳入中考高考范围。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法制培训,对法制教育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实效进行全面评价。(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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