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共建生”新政需引入社会监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入学和升学管理需要引入专业、规范的监督。比如学区、划片是否合理,是否有意向某些权力部门或个人倾斜,计划与审批的决策程序是否民主、健全。

    ■储朝晖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日前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明确强调,今年小升初将取消共建生。此事引起各方关注。

    笔者发现,各方声音主要集中在两点上:一是这一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能否经得起社会各方面的挤压和撕扯?二是新政策事实上将原来掌控在中小学校长手中的选择学生权上交到区县教委手中,集中的权力会不会演变为集中的腐败?如果这样,那么按钱择校的路子或许难以走通,按权择校的路子仍能畅行。

    对于社会上的这些关切,笔者认为,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引入社会多方监督机制,并设置科学的监督程序,让与入学相关的各项决策及其过程处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保证这项政策落实到位,并具有可持续性。

    对于这种监督必须明确其性质和定位。由于义务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它的所有者属于公民,政府仅是这一产品的管理者和分配者,在对它进行分配和使用时,所有人应有权进行监督。监督本身是行政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的公共产品分配过程的组成部分,是居民应有的基本权利。

    监督本身就是多方制衡机制,这一机制运用的过程中会有矛盾,但不能因为怕矛盾而不用或尽可能少用监督,回避或抵制监督。当下各地出现的“离婚择校”、学区房价离奇高涨、潜规则盛行、托关系走后门等各种乱象的根源就在于民众没有监督权利。在缺少或没有监督时,各利益方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平衡,不平衡就不会长久,不平衡的政策必然为压力所破。

    由此可见,选择接受监督就是选择了平衡,选择了持久;拒绝监督就是选择了短期行为,选择了不可持续。

    就社会高度关注的取消共建生问题,很多行业内人士相信,这次政策确实能在一定范围内抑制共建择校的扩展,但压缩了多少,还有多少,或是那些原本就居住在优质学校附近需要“共建”的学生,现在有多少不需要“共建”也能以就近的方式入学,到什么时间这些问题才能完全解决,这些都应该向当地居民说个明白,或以规范的方式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的入学和升学管理也需要引入专业、规范的相关当事方的监督。比如学区、划片是否合理,是否有意向某些权力部门或个人倾斜,是否存在有可能更加有效地促进公平、均衡的划分方式和方法的时候故意不采用,计划与审批的决策程序是否民主、健全。

    还需要监督的是,在实施这项新政策的同时,政府是否有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继续推进区域间教育不均衡问题的解决。由于入学政策只是促进均衡的措施之一,如果没有资源配置、师资流动等方面的配合,强力推行就近入学就是在延缓均衡发展的进程,就依然会出现校际或区域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另一个需要监督的领域,是非京籍子女就近入学的政策,是否遵循了义务教育法和“流入地为主”的原则,体现出公平公正,是否在设置门槛的同时体现最大限度的人性关怀,是否在学位紧张度不同的地区采取相对灵活的政策而非“一刀切”。

    健全有效的监督不能仅靠行政部门,上级监督下级仅仅是一方面,在现有体制下,更需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比如组成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监督、人大、政协、家长委员会、社区监督小组。在监督机制一时难以全面建立的情况下,首先要建立对政府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监督,建立对优质资源学校入学监督,建立对热点人群子女入学的监督。

    北京的新政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信息化为监督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监督的过程和手段就需要充分利用好信息技术,减少监督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有效地使监督为保证公平、公正服务。

    普通民众得以有效行使监督权,便会心服口服,违反规则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择校困局便能不攻自破。(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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