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高户籍门槛未击中“择校热”要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择校热”并非今日才有,教育部门出过的招数不少了,可市民见招拆招,高烧始终不退,显然说明各种规定还没有真正“击中要害”。

    ■顾骏

    一年一度的小学招生即将开始,上海市几个中心城区纷纷推出新政,大大抬高了入学的户籍门槛。比如,最早调整入学政策的静安区规定,学区内户籍居民的适龄儿童,“每户5年内只享受一次对口入学机会”。随之跟上的长宁区制定的规则最细致,要求适龄儿童户口在学区内并有产权房,如果户主和产权人都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则产权与户籍迁入年限均须满一年及以上;如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必须均满三年及以上;等等。

    如此烦琐的规定前所未有,从直接起因来看,皆为学区房惹的祸。由于当下各地普遍实行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所以,名校所在学区内的住房大受适龄儿童家长的青睐,在房屋可交易的情况下,“爱校及屋”令学区房价格不断上涨。

    房价高低不是教育部门的事,但家长买进学区房后只等孩子顺利入学,随即出售,后续购房人如果又是适龄儿童家长,则使同一住房内,年年都有适龄儿童需要就近入学,一时间名校人满为患,所以才会出台“5年内每户只能有一个适龄儿童对口入学”等规定。

    上海市教委表示,坚决支持招生新政,主要基于三大考虑:“保证学校资源与当地入学需求基本平衡、维持区域招生的正常秩序、保证正常居住居民的基本权益”。教育部门的考虑有其道理,但问题是,“择校热”并非今日才有,教育部门出过的招数不少了,可市民见招拆招,高烧始终不退,显然说明各种规定还没有真正“击中要害”。

    “择校热”的首要原因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同在一个城市里,同在义务教育阶段,同是公立学校,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同样是公民,办学同样用的是纳税人的钱,为什么实际享受的教育权利相差那么大?只要享受的教育不一样,家长就有源源不断的动力,为孩子争取最大效益,无论交“择校费”,还是买“学区房”,实际结果都是条件好的家庭拿到最多的“公共资源”,最后难免导致社会不平等的代际传递。只要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这个病根在,“择校热”就永远不可能解决。

    然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也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义务教育属于国家对公民的责任,理应在中央政府层面进行全国统筹,但实际上仍带有“属地管理”的性质。在中国,行政层级多达五级,不但各级都有自己的财政,且差距巨大。不要说省市之间,就是同一个城市不同城区之间也相差甚远。上海新近推出招生新政的城区不但因为有传统办学优势,更因为区级财政雄厚,有实力投入义务教育。如果不能在更高层面,比如全市或全省,乃至全国提高统筹程度,要实现“资源均衡配置”显然是不现实的。

    如果全凭公共财政实现均衡配置一时做不到,那能不能借助市场机制,让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多地向普通家庭的儿童倾斜呢?在优质教育资源“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要避免最后为优势家庭所多占,只有扩充优质民办教育资源,要么将名校转为私有,要么将私校办成名校。入学的儿童家长多掏了钱,有限的财政就可以投入普通学校,这远比在“照顾正常居住的居民基本权益”的名义下,让优势家庭多占公共资源合理得多。

    因为一切政策都是人制定的,他们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策调整的走向:名校在抱怨“人满为患”的同时,不会也不可能拒绝一切“打招呼”,这些神通广大的家长不会是挤走高价学区房里适龄儿童的“新政推手”吧?只是如此局面之下,让“择校热”真正退烧的治本之策可能出台吗?(作者系上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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