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人值守水坑水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8-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杨占苍)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河北省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协作、乡村两级为主的中小学生溺水预防机制建立,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了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追责制。

    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过去数年统计,溺水已成为目前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第一大杀手。但中小学生溺水存在预防难、追责难的两难:学生监管出现监管真空期,造成了预防难;由于责任不明,造成了追责难。

    办法的出台改变了这种“两难”状况:管理由学校交给社会,管理的着力点由学生管理转到水域管理,并明确了各部门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应负的责任。办法除明确上述直接和间接责任外,还明确了乡、村及学生家长的监管责任。

    该办法出台后,一旦出现学生溺水,将按照上述责任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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