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表彰100名优秀乡村教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卢升)为落实省市“强师工程”目标,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从教,提升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扎根山区、奉献山区的队伍,日前,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评选表彰了100名优秀乡村教师(其中优秀乡村校长15名)。

    据了解,从今年5月开始,当地便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了评选乡村优秀教师活动。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8年以上的教师有资格参加评选。参加评选优秀乡村校长的学校领导,需在校级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且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据悉,此项评选活动在韶关已开展了1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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