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不良率高在于违约成本低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作为“经济人”,大学生也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与算计,一旦违约成本超过收益,他们自然而然地会进行理性选择。

    ■杨朝清

    十多年来,作为寒门学子完成学业的重要支持,国家助学贷款已帮助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了燃眉之急。然而,随着还贷高峰期的到来,部分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却居高不下。连日来,在走访了天津市的一些高校、银行、法院后,记者了解到天津市高校大学生的还款情况不容乐观。(10月17日《工人日报》)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国家推出了助学贷款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制度佑护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让寒门子弟及其家庭多了一些光亮和温暖。在理想的图景里,助学贷款切实地做到了裨益他人,寒门学子会从感恩意识和诚信互动的角度出发,遵循社会契约,积极履行还贷义务;然而,现实的情况却令人忧心——助学贷款不良率高出零售贷款不良率,甚至相差4倍多。

    不论是还贷意识不强,还是诚信缺失,抑或缺乏还贷能力,助学贷款高违约率的背后,是多重因素交织叠加的结果。从客观原因来看,刚刚就业的大学生薪酬待遇并不高,并且处于漂泊流动的“跳槽”状态,在偿还助学贷款上面临着实际困难;从主观原因上讲,一些大学生之所以“欠债不还”,甚至成为“老赖”,根源就在于违约成本过低,让他们对社会规范不以为然甚至明知故犯。

    道德意义上的诚信也好,法律意义上的契约也罢,如果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规范,就缺乏强烈的、持久的、普遍的行为感召力,成为虚化、悬置的“稻草人”,只能起到威吓作用,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最终形同虚设,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助学贷款遭遇“还贷困境”,从侧面说明一旦制度设计得不够全面、在细节上考虑得不够周全充分,制度善意就可能被利用甚至滥用。

    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就在于他们充分利用了陌生人社会的匿名属性。美国社会学家沃斯认为,人口数量大、密度高、社会异质性强、流动频繁,导致隐名匿姓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这虽然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却给社会信用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熟人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道德警察”,口碑就是不成文的信用记录;而在陌生人社会,信用管理的缺失,让“不赖白不赖”的失范行为得以遁形和隐身。

    规则意识的淡漠,制度敬畏的缺失,必然导致投机心理的滋长。在日常生活中,对规范的知晓并不等于对规范的实施,规范既可能被执行,也可能被违反和破坏。大学生违反规范就会受到惩罚并被认定为失范者,这样的后果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性,也可能没有被抓住、没有被问责。只有操作系统越强大,规范才能实施得越彻底,规范发挥的功能就越强大,“大学生老赖”才可能遵守规范,才会主动履行还贷义务。

    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的背景下,提高失信行为的违规成本,让失信者为自己的过错承担应有的代价,是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作为“经济人”,大学生也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与算计,一旦违约成本超过收益,他们自然而然地会进行理性选择。当助学贷款进入良性运行,制度善意就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正如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言,信任是说服力的核心。在一个低信任度的社会里,信任只限于血亲之中;在一个高信任度的社会里,信任会超越血缘关系。治理大学生失信行为、重建社会信任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公众理解其中的复杂和艰辛,也需要相关部门增强“等不及”“伤不起”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只有让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助学贷款才能物尽其用,惠及更多寒门学子。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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