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漏洞亟待改革来补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要让经费充分用于科研,需要对我国科研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要摆脱行政和利益因素的影响,形成独立的经费管理和学术评价体系。

    ■熊丙奇

    12月19日最新一期《文汇学人》刊登了一篇谈科研经费“报销恶梦”的对话体,犀利吐槽高校科研经费体制,引起广泛关注。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是,不少研究人员没有把这当成提高科研水平的契机,反而想着如何利用国家的经费投入中饱私囊。申请到项目经费后,一些研究人员想方设法把经费折腾到自己的口袋里。比如,利用纵向和横向课题的管理不同,把横向课题的设备、材料支出,在纵向课题报销;利用发票报销制度的漏洞套取科研经费;还有导师把劳务费用发给学生,再要求学生返还……各种底线之下的行为,令人错愕。因此,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避免科研项目成为研究人员财富积累的手段,防止学术领域的腐败确有必要性。

    但是,要管好科研经费,让国家的投入真正物尽其用,仅仅通过经费报销规定细则来规范显然是治标不治本。笔者看来,要让经费充分用于科研,需要对我国科研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建立现代科研制度,从科研立项到成果评价,都要摆脱行政和利益因素的影响,形成独立的经费管理和学术评价体系。

    其一,应成立独立的科研基金会,按照研究需要管理科研经费。目前,我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行政化管理,并不符合学术研究的需要。比如,为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我国科研项目立项时,要求申请者做好预算,包括材料费多少、设备费多少、测试费多少等等,在进行项目研究时,严格按预算执行。在这一规定下,学者们为通过评审,就得炮制设备费、材料费预算,而在项目批准下来后,哪怕根本不需要,也得按预算去购买设备,导致购买来的设备被闲置。科研具有不确定性,项目支出提前预算并不符合科研中的经费使用规律。项目结项验收时,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更不应成为衡量研究成果的标准。

    其二,应推行高校和科研院所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外,经费使用接受公众监督。在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学校所有办学经费收支情况,都必须公开,学校师生以及社会公众可以了解到项目经费的使用明细。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有效促进科研人员自律。我国已于2010年9月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但是,有的高校和老师并不愿意公开财务信息。今年,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希望能推动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化。

    其三,要改革高校的薪酬制度,取消科研提成,实行年薪制。多年前,我国实行科研提成制度,即科研经费中有一定比例可以作为科研人员的奖励或者津贴,这激发了科研的积极性。但随着科研经费的增多,这一制度可能制造科研经费黑洞。近年来,国家课题明确限制用于劳务费用的比例,但是,由于高校还把教师的收入与申报课题经费挂钩,对于与社会机构、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还实行高提成制度(可提成40%用于劳务费用),这就给学术腐败提供了操作空间。在美国,教授工资实行年薪制,如果学校支付教授9个月薪酬,另外3个月薪酬可从课题经费中支出,但总额不得超过年薪。这样,申报科研项目就不可能成为学者致富的途径。国外的学术经费大多用于劳务费用上,包括给研究生、博士生奖学金,聘请访问学者,但却没有造成学术腐败,原因就在于把科研经费和教师的收入完全分开。

    不对科研管理制度、教师薪酬制度进行根本改革,只在经费报销规定上做文章,会陷入“两难”困境:严格报销规定,科研人员没有科研经费使用的自主权,受制于行政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放松报销规定,给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权,可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会造成科研经费被侵占、挪用。要让科研经费用到实处,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必须切实推进深层次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这才是解决“报销恶梦”的根本之道。(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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