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9-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任朝霞)近日,上海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系统设计,推出系列举措让教育督导“长牙齿”。

    上海以创新机构设置、落实法定职能、独立行使职能、健全协作体系为抓手,聚焦健全管理体制,提高教育督导效能,重点推进督导结果的公开、整改、激励、约谈、问责等五大制度,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规范专职督学配备,首次明确各区专兼职督学总数应按与纳入区域督导范围的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照1∶1比例配备,其中专职督学占比不低于30%。”上海市教委督导室主任张慧介绍。

    “除了固化原有的督学资格准入制度外,《意见》规定,可以从优秀公务员、教师、科研人员中遴选,改变了过去只是从学校行政干部中选派专职督学的做法,对于优化督学队伍身份结构,促进督学队伍的多元化、专业化建设非常有好处。”黄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张瑞田说。

 要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