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首次建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5-11-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康丽) 11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情况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余蔚平介绍说,三个统一是统一“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经费分担机制。两个巩固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以前,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只对低保家庭学生,调整后,统一为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中央财政会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基准定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余蔚平强调,上述政策将分两步到位,2016年先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7年统一“两免一补”政策。今后,国家将根据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谈及未来如何在更高层次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余蔚平表示,一要建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并且不断地提高经费的保障水平。二是保基本,针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硬件条件,提升软实力,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三是可持续。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义有多大,余蔚平认为,这次中央的新举措,是我国第一次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制度机制设计,把城乡义务教育的投入政策、投入标准、中央与地方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下来,搭建起一个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投入的制度机制框架,将有力地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地、可持续地增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地发展,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而关于这项改革的受益面有多大,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更形象地说,最直接的受益者是五个群体:第一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大约在1300万人左右,这些学生人到哪里,钱就到哪里。第二类是寄宿制学生,他们的保障水平会明显提高,这个群体大约在3000万人以上。第三类是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与在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同样的公共财政支持,这个群体在1200万人左右。第四类是小规模学校的学生,主要是村小教学点的学生,受益学生在500万左右。第五类是特殊教育的学生,保障程度会大幅提高。

  “这次改革在统一政策的同时,范围扩宽了,标准提高了,义务教育投入分项目分级分担的机制更加完善,可以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会在这次改革中受益。”陈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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