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外大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5-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 北辰光华附校 或 北辰小外 )是由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华教育集团、天津外国语大学三方强强联合创建的一所民办基础教育外语特色学校。

根据津教政〔2019〕7号文件和北辰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精神,我校制定2019年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 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019年5月12日12:00-17日12:00通过学校网站()或学校微信订阅号平台(天津外大北辰光华附校)采集报名学生信息。学校以固定电话(022-26952246 26858969)通知面谈时间。

2.面谈时间:

2019年5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8:30-17:00,由一名家长带领孩子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到面谈地点,进行面谈。

家长同时提交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谈期间,家长可在等待区等候,面谈结束后,由老师将孩子交给家长。

3.面谈地点:

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466号(河北工业大学天津附属中学内)。

四、面谈携带材料:

1.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2019年小学入学报名表》(在学校网站 入学申请 页面下载)。

2.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持有人与本市企业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五险 或 三险 )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管理注册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本区就业一年以上并上满一年社会保险的在居住地镇、街劳动服务保障中心开具证明。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必须是本区的(公司缴纳的社保可以本市外区),且至2019年3月31日前满一年,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本区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职工适龄子女参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

五、复核材料时间:2019年5月20-21日。

六、公布录取和交纳学费:

2019年5月22日,通过固定电话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家长交纳学费后领取《天津市天外大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录取通知书》。 

学费标准:叁万元人民币/每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七、温馨提示:

1.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在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录取。

2.材料不齐者不予面谈,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办理交费、注册手续的按自愿放弃对待。

4.凡面试后未被学校录取的儿童,学校恕不通知。请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户籍学区片内公办小学报名。

5.解释权归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

八、咨询电话:

022-26852246 022-26858969

学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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