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外地高校毕业生可办理回津进津手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5-07-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从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自2015年7月1日起,该中心开始办理201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广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注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

如何办理回津落户和就业手续?

-已落实就业单位落户: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在津已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及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落户: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就业:

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且未落实就业单位,可暂时不到中心报到。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再凭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关于外地高校非天津生源毕业生(双外生)办理进津就业手续程序,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然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同时申领“人才绿卡B卡”。

报到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公司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2:00,下午1:30-5:30。撰文/彭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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