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5-03-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天,市教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确定本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原则及交流范围等。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本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启动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作为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重要保障措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将进一步均衡教育资源,优化教师校长配置,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建立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缩小校际间、城乡间的师资水平差距,推动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专家观点

天津市教科院院长张武升

交流轮岗

需要家校共同配合

不可否认的是,每位家长和学生都希望进入优质的学校,享受高水平的教育。近年来,本市通过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提升建设工程,实现了学校之间硬件水平的均衡。然而,评价一所学校质量高低,除了硬件设施,更取决于这所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水平,因此,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可以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合理、有序、均衡配置教师、校长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师资水平差距,既符合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也必将成为促进本市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

反观国外一些教育经验,开展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是许多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措施。例如,韩国规定,中小学校长每5年交流一次,教师每6年交流一次;日本规定,中小学校长、教师均每5年交流一次。通过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可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同等水平的高质量教育。韩国、日本的做法在其国内成功有效,得到了家长学生的好评。

此外,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市教委等部门出台这一《意见》,符合家长和学生希望在家门口上优质学校的期盼。推动这一政策有效地落实需要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家长们的支持与配合,希望家长们能够积极地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为这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提供正能量,为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副院长仲小敏

轮岗带来新机遇

激发教师职业潜力

师资均衡是学校均衡的重要体现,而教师流动有利于促进师资均衡。由于薄弱校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相对较少,“择校”问题的背后其实是“择师”。实践证明,实施教师轮岗在平衡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教师轮岗使薄弱学校的学生也享受到优秀教师的教学,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

从教师自身角度来说,参与轮岗将为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带来机遇。首先,对于优质校参与轮岗的教师而言,尽管到了新的学校尤其是薄弱校后,在新学校不同的文化氛围、学生和同事等挑战面前,开始或许会有一些不适应,但新的教学环境有助于增强教师间的交流,有利于打破封闭的状态,更能够激发轮岗教师自身的潜力,让其释放更多的能量,使教师不断适应变化环境的能力得到提升。其次,对于薄弱校参与轮岗的教师而言,通过轮岗可以在优质校学到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其自身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得到提升,教学素养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教师轮岗对教师成长的助推作用不只是对参与轮岗的教师本人。一方面,参与轮岗的优质校的教师对薄弱校教师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与此同时,薄弱校教师走进优质学校,形成虚心求教的良好氛围,也有助于激发优质校教师团队的活力,促进其自觉学习、自主发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新一批教学骨干人员的涌现,教师轮岗能够激活参与轮岗校的教师自身的“造血”功能,产生更多新鲜血液。

政策解读

教师交流轮岗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

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

2015年起,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参评特级教师和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教师,必须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区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区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常态化。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校长

交流轮岗政策

学区内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对口帮扶、教师“走教”等方式,推进学区教师、校长资源一体化管理。

区县域内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关系,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应按比例交流到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学校或其他学校任教。

校长交流轮岗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或满10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

各区县全面推行校长聘期制,校长每届聘期不得超过5年,符合交流条件的正、副职校长,原则上应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

区县选拔校级领导干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学或管理岗位经历的人员应予优先。此外,各区县还将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目标

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免试就近入学

今年2月,本市出台“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优质初中划入学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为了解决学区内各校教师资源不均衡现象,免除家长们的后顾之忧,本市配套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政策,大力度缩小学校间的差距。这一政策将促进学区内优质学校的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带动薄弱学校教师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实践能力,带动学区内各学校共同发展,对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同时,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利于优化提高本市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整体配置。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推动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激发薄弱学校教师发展的内驱力,促进教师间良好合作,助推薄弱学校发展,提高区县域内教育整体水平。

此外,本市将逐步探索建立教师“县管校聘”机制,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吸引、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逐步探索和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形成区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本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区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区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常态化。

●轮岗范围

教师任教满6年校长任职满10年

《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或满10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对于已有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镇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校长,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轮岗形式与途径

中心城区优质校向薄弱校

涉农区县城镇校向乡村校

乡镇中心校向村小、分校

学区内部交流,由各区县结合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科学划分学区,通过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对口帮扶、教师“走教”等方式,推进学区教师、校长资源一体化管理。安排特级教师、“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和“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学员,及本区县知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师徒结对形式在本学区或本区县跨校指导教师,建立共同成长团队。

区县域内交流,各区县要建立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关系,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应按比例交流到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学校或其他学校任教。各区县全面推行校长聘期制,校长每届聘期不得超过5年,符合交流条件的正、副职校长,原则上应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

此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本市当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及学校教学实际,体现了平稳、有序、合理等特点。在学区内,充分发挥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校长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本学区内学校共同发展,为就近入学创造优质、均衡的教师资源配置;在区县域内,建立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关系,着重推进教师、校长资源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交流,推动区县域内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提高。通过平稳、有序推进交流轮岗工作,最终达到区县域内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核心目标。此外,交流轮岗制度合理地确定了交流年限,明确了交流年限应充分考虑接受交流一方学校教学岗位的要求,但不得少于1年。

●保障措施

多部门合力加大政策支持

为保障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广泛征询了一线教师、校长及教育管理人员的意见,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同意,由市教委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将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从2015年起,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参评特级教师和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教师,必须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区县选拔校级领导干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学或管理岗位经历的人员应予优先。此外,各区县还将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各区县、学校将加大对交流教师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生源情况和实际教学情况,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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