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4日起办理回津进津手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7-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自7月4日起,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始办理2011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记者就广大毕业生比较关注的问题采访了该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

天津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回津落户就业手续

一、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二、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可在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凭报到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三、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在津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进津就业手续

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经盖章的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然后到市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宾水西道与卫津南路交口,天津体育中心副馆马路对面)。咨询电话:23018725、23018727。公交车:8、901、879、859、608、668、685、835、96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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