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初中学业考试学业考查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3-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天,天津市出台了《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查报名工作的通知》,今年初中学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12日,学业考查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2日。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

学业考试

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12日。

报名条件为以下5点:1.持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其户口登记日期为2011年5月12日前),且具有天津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2.持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其户口登记日期为2011年5月12日前),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3.《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依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在天津市参加中考及普通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可在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4.凡符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台湾学生报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应届台湾学生,可在其就读的初中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5.2011年5月12日前不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且已在天津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非天津市考生的身份报名参加学业考试,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学业考查

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2日。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查报名条件:

⒈在天津市就读的2009级(即八年级)全体学生。

⒉在2010年天津市初中地理、生物学业考查中缺考的2008级(即九年级)学生。

⒊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尚在外地就读,需回天津市升学的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学业考查报名条件:

(1)在天津市就读的2008级(即九年级)全体学生。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尚在外地就读,需回天津市升学的九年级学生;在天津市就读的学生在学籍所在中学办理报名手续;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到其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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