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下发通知:禁止教师 “有偿补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2-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市教委日前下发通知,禁止中小学利用寒假举办补习班,禁止中小学教师兼职给义务教育学生有偿补课。

根据通知,所有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收费补课;中小学不得擅自将校舍出借给民办学校,或与社会培训机构以联办形式举办各种收费的补习班、奥数班、特长班、艺术班等。中小学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科辅导。各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类似招生选拔提高性质的集训、竞赛和冬令营活动。严禁利用校外教育机构现有的场馆及设施组织文化课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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