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办公厅规定 严禁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0-08-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市规定,从今年起,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检测和考试,严禁“小学化”倾向。

天津市委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天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要注重幼儿的健康教育和品德教育,注重对幼儿情感、态度、习惯和能力的培养。杜绝在课程设置上受市场利益驱动的影响和片面迎合家长的要求,灌输知识。严禁使用小学教材或讲授小学一年级教学内容。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检测和考试,严禁“小学化”倾向。

这份通知还明确要求,禁止幼儿园以课题、实验研究为名,开展各种形式的违反幼教法规精神、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年龄特点的特长班和实验研究活动。

根据该通知,对于违规办园、“小学化”现象严重、社会和家长反映较大的幼儿园,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差,且经过查证、情况属实,将取消参加评优、评定等级的资格;对已经获得等级的幼儿园将实行下降等级处理。

天津市教委表示,该通知下发后,将在辖区内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的全面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的情况于今年8月底之前以文字和电子版形式报市教委学前教育处。市教委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访、抽查,并将抽查的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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