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3月上旬高考体检 对结果存疑可复检-高考体检,体检结果,考生填报志愿,招生学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3月上旬高考体检,对结果存疑可--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9-03-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概要: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9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将从本月上旬开始陆续展开。根据教育部和本市规定,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区县招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9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将从本月上旬开始陆续展开。根据教育部和本市规定,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区县招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的身体进行检查,提出体检意见,供考生在选报招生学校(专业)时参考。昨日,市高招办就考生参加高考体检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解答。

依据体检结果填报志愿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对考生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等内容,考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进行查询。

高考体检检查七个项目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对结果有疑义可复检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通过区县招办与体检医院联系安排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须通过区县招办向市高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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