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小学老师申报特级教师须有农村任教经历-农村,任教,学校,天津--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7-12-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了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更好地扎根农村,鼓励更多的城市教师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带到农村,今后,本市(天津)不但要对在边远农村学校任教的老师给予补贴,45岁以下的城市教师在申报特级教师时,也必须提交在农村任教的经历证明。

今后凡是申报参加特级教师评选,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城市中小学教师,必须有一年在农村地区学校任教的经历,否则不予认定特级教师。市区优秀教师要定期下乡顶岗任教。本市还鼓励中心市区的每所小学和初中都与2-3所农村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农村学校开展干部挂职、教学观摩、工作研讨和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 (记者贾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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