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个实验教学中心获省重点建设立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7-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舒玲玲)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浙江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等116个中心获立项。

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任务包括强化示范中心育人作用、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完善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创新示范中心管理5个方面。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两年后评估认定合格的将被授予“浙江省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不合格的则予以淘汰。

教育厅要求各立项建设示范中心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本科教育。据介绍,这是我省围绕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教学、完善实验教学标准、提高实验教学成效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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