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小卖部不能一“拍”了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8-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学小卖部5年租金超过900万?近日,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怀集中学150平方米小卖部招租项目成交公告》。公告显示,怀集中学150平方米小卖部评估385560元,挂牌价385560元。经中心组织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最终成交价为5年租金总额9430560元,几乎是挂牌价的25倍。对此,不少网友直呼“天价”,相关话题也登上多平台热榜。怀集县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小卖部的竞拍过程透明、公开、公平,最终的租金是经过竞拍后的结果。

    2021年,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明确表示,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当地对于小卖部不能一“拍”了之,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多方介入,对是否设置小卖部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如果确有必要,要共同加强对小卖部的日常监管,确保其商品类型、质量和价格始终合法合规。

    也许有人认为,小卖部的成交价再高,只要竞价程序没有问题,就可以认定其合理性。但要知道,校园消费环境相对封闭,容易形成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在这种模式下,市场机制难以对小卖部经营产生影响。5年租金总额成交价超900万元,并非小数目,分摊到每月接近16万元租金。一笔账算下来,小卖部每天营业额至少要达到5000元才能回本。过高的租金必然给经营者带来压力,商家是否会背地里涨价,将经营成本转嫁到学生身上,成为社会公众普遍担心的问题。此前就有报道称,学校消费高度集中,一些商品销量和利润率十分可观,其中不乏低成本、高利润的垃圾食品。

    做生意不是搞公益,经营活动追求商业利润无可非议。但校园不是商场,而是学生学习和成长之所,租金再高也是给学生提供服务的地方,其公共属性应该高于市场属性。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开设还是招租小卖部,都不能简单抬高商品价格和消费成本,最终让学生变成高价货品的“接盘侠”。相反,应想方设法降低商品售价,提供高性价比的商品。涉事中学小卖部承包合同已明确规定,所有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质量符合国家商品质量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权益和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当然,对小卖部的约束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规定,硬核监管举措也该搬上台面。学校作为小卖部的管理者,承担着重要责任,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小组或部门负责小卖部的监管工作,加强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和协调等,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学生家长是小卖部的消费承担者,可定期参与小卖部的评估,积极反映问题和意见,提供监督和建议,确保学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小卖部的“天价租金”问题不能只是一时的热议,更不能成为年复一年的“老大难”。最简单的方式是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打破小卖部的经营垄断,以自由竞争促良性发展。同时,采用科学的竞价办法,而不是一味采取价高者得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只有学生利益不被侵害,校园才能成为真正的育人之地。

    (作者系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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