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如何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9-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期关注: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2022年年初,教育部提出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同年4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发布。新课标指出,儿童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深刻变化,人民对教育的需求从“有学上”转向“上好学”。新课标作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教学应从过去的学科本位、知识本位走向学生素养本位,而教师教学转变的关键在于其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发展。

    践行素养本位,聚焦“四个维度”

    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统领贯穿整个新课标。为了践行学生素养本位,新课标强调,教师教学应构建真实的情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结合新课标要求及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发展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重点需放在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上。

    在学情分析维度,提升自身的教学数据分析意识。新课标要求教师落实因材施教,发挥新技术的优势,探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传统的学情分析大多是基于教师的个人经验,容易导致主观化和片面化的判断。目前,线上线下结合的课堂教学正在趋于常态化,推动了学习过程的证据化和可视化呈现,为教师开展全过程、跟踪式的学情分析提供了支撑。

    在教学设计和学法指导维度,提升教师利用信息化技术创设真实学习情境的能力和数字资源建构能力。新课标在推进课堂教学实施中提出,要强化学科实践,注重“做中学”;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真实情境的创设,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除了运用语言描述和图片展示等传统方式外,教师可通过微课视频、虚拟现实等新技术,营造真实的问题情境,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大单元教学、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是落实新课标的重要手段。通过利用优质教育数字资源,使用大数据、思维导图等方式收集、整理和分析多元知识内容,教师可有效地为学生构建起学科本位的跨学科知识体系,提升其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

    在学业评价维度,提升教师的教学数据分析能力。新课标要求教师推进评价观念、方式方法改革,提升考试评价质量。学生的核心素养具有内隐性,难以通过传统的纸笔测试来开展评价。教育数据具有使学生核心素养外显化的功能。当前教育技术应用不断深化,使多模态的教学数据采集成为可能。例如,课前学生的预习情况、课中师生的行为互动、课后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等都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教学数据。

    立足能力提升,破解“三大难题”

    在长期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但当前的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还需要破解教师认识浅层化、培训过程形式化、评价体系单一化方面的难题。

    一是破解教师认识浅层化难题。随着大规模在线教学的普及,广大教师逐步认识到信息化教学能力的重要性,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主动提升自身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意愿普遍不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是,教师对信息化教学能力的理解浅显化。一是将信息化教学简单地理解成使用信息技术替代传统教学环节,缺乏信息化技术深化教学方式变革的意识。例如,大多教师能熟练地使用PPT来替代传统的板书和教具演示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教学效率,但未能真正变革教学流程。二是重视数字资源收集,却缺乏科学的教学设计。信息技术的发展变革了知识的生产和传播途径,使数字资源的内容更丰富、获取更便捷和迭代更迅速,但也加大了对教师信息识别、筛选和设计等方面能力的要求。

    二是破解培训过程形式化难题。目前,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已趋于常态化,然而,培训过于关注专业技能提升,培训过程形式化的问题逐渐显露。究其原因,一方面,受限于教师的学科背景、所处地区和认知水平等差异,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并不均衡。调查研究中发现,高级教师多从教学需求出发主动考虑是否使用信息技术,而其他教师多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下被迫使用技术应用开展赛课等活动。另一方面,现有的专业培训存在方式单一、重理论轻实践、与学科联系不紧密等问题,难以满足新课标下,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需求。如培训以介绍信息技术和教学理论知识为主,较少展示学科教学与教学技术深度融合的案例。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通过专业培训、自主学习、互相交流等多种途径实现。

    三是破解评价体系单一化难题。《框架》《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教师数字素养》等文件的发布,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评价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文件中提出的大多是通用的能力标准,与学科教学联系不紧密,缺乏阶段性的划分,不能有效地帮助教师准确判断自身的能力水平,也因此缺乏能力提升指引。同时,学校对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评价和考核大多以课程学时和培训考核成绩为依据,导致教师“刷课”和“临时抱佛脚”现象十分常见。破解评价体系单一化难题,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不仅有助于教师明确自己的能力发展方向,还有助于学校、教育局等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更新教学理念,找准“三大路径”

    对标新课标对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要求,结合当前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发展现状,需从多方面、多角度不断触发教师教学理念更新,不断创造性整合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

    一是教学重构,深化教师认识。新课标明确提出,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的教学应当以学习者为中心,凸显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服务于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应当服务于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促进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教育信息技术对教学具有全方位、多样化的支持作用,也是教育数字化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教师应当深刻认识到,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的核心是实现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模式重构。

    二是群体协作,提高培训针对性。新课标指出,要明确国家、地方、学校的培训职责,建立健全培训工作体系,注重提供个别化指导服务。通过加强不同群体间的协作,提高培训针对性,可以有效破解培训过程形式化难题。首先,国家层面应该加强顶层设计。目前,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的政策文件,还需要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的权责,组织引导科学评价体制的建设,保障教师信息化教学提升工程的持续有效开展。其次,地方层面应加强多部门协同机制建设。除了学校和教师的投入,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高效开展还需要来自高校、教育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财政中心等多个部门的支持,积极利用多种技术和手段,丰富教研活动的途径和方式。最后,学校层面应加强交流协作。一方面,加强学校内群体协作,充分发挥高能力水平教师的榜样作用,开展基于学科教学的信息化教学经验交流分享,形成技术帮扶结对机制等;另一方面,加强学校间的交流合作,观摩优秀的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案例,形成具象的信息化教学认知。

    三是数据支持,丰富评价体系。新课标提出,要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增强教研供给的全面性与均衡性以及了解和把握各方对教研的多样化需求等。当前,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不断涌现,创设了及时便捷的泛在学习环境等,储存了大量的教师行为数据,有助于破解评价单一化难题。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孤岛,汇聚教师在信息化教学过程中的需求、偏好等信息数据,以此为依据建立教师数字画像,不仅可以支持教师明确自己信息化教学能力存在的不足,还可以支持学校等管理部门的决策和规划,从而优化现有的教师培训体系。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专委会委员、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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