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欺凌,要从源头抓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4-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防治校园欺凌,要从源头抓起

□李晓鹏

一般来说,校园欺凌事件是发生在中小学校园之内的、同学之间的,以一方对另一方的欺负和凌辱为特征的行为。校园欺凌事件,当事的双方都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特征是很难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往往突破社会所能容忍的范围,以一种特别难以令人接受的方式呈现出来。

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弱,发生被欺凌事件之后,往往不懂得找家长、教师求助;而施暴者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处罚,反而会享受施暴的快感,甚至把施暴当成一件愉悦的事情。一旦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了校园欺凌的互动关系,必然会带来长期性的施暴与受害的关系。受害者的隐忍与懦弱,会让施暴者一次得逞之后,次次得逞,有事没事,都会故意找事。

所以,防治校园欺凌事件,要从一开始就主动介入。教师需要做的,一是帮助学生建立起良好的同学关系,二是学会甄别哪些事件属于过分的玩笑,哪些带有欺凌性质。在处理后者时,特别需要考量的是,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教师的处理方式,对他的进一步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实施校园欺凌的行为,是被制止在摇篮中还是变本加厉,考验的是教师的处理水平。最理想的状态是,施暴者的行为得到妥善阻止并使其接受教育。所以,我个人比较欣赏中关村二小校方对所谓“霸凌事件”的处理,他从教育者而不是法官的立场出发,对在玩闹中吃亏的一方家长的过分要求坚决说不,很好地保护了双方小孩的利益,没有简单给惹事一方的小孩贴上标签。这才是一个教育者应该有的姿态,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是受教育的对象。

孩子是成人世界的镜子,校园欺凌事件从源头上讲,与家庭背景有很深的关系。从目前披露的校园欺凌事件来看,其一般都发生在校园里相对较为弱势的群体之间,发生的校园也都是管理比较松散的农村和乡镇学校。施暴者和受害者,留守儿童占了很大比例。他们大多远离父母,缺少亲人的关爱,所以导致严重的行为偏差。

从施暴者来讲,父母都不在身边,往往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其他长辈生活,他们最多只能照顾到日常的生活起居,无法从精神层面对孩子进行教育。一般情况下,每年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较短,父母本身文化程度也不高,教育子女时难免急躁,动辄打骂。总之,他们生活在一个缺爱的环境里,只知道用暴力解决问题,当他们获得欺负别人的机会时,会有一种满足感,而不会像正常孩子一样害怕和担忧。所以实际上,校园欺凌中施暴者一方的行为,映照的是一个缺爱的家庭环境。

这种缺爱的成长环境,造成了极大的问题。数据表明,留守儿童已经占未成年人犯罪70%的比例。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缺一不可。但是在留守儿童的家庭里,家庭教育这一环实际是缺失的。据教育部的统计,除1260万随迁子女外,我国还有2200万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料。在父母缺位的情况下,乡村小学的教师实际上承担了部分留守儿童父母的职能。国家应当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优选有爱心的乡村教师到乡镇小学任教,这可能是解决留守儿童缺爱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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