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校遴选启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4-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校遴选启动

本报讯(记者 陈蓓燕)近日,按照教育部和全省足球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我省启动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包括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评选及高校高水平足球队建设工作。

据了解,凡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条件的省内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全国及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全国及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的,需符合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有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广泛开展联赛等条件,其中区域内60%以上的中小学能达到全国特色学校标准的县(市、区)可申报全国试点县(市、区),区域内50%以上的中小学能达到全国特色学校标准的县(市、区)可申报全省试点县(市、区)。对高校高水平足球队的选拔,我省要求申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较好,有建设足球高水平运动队所需要的教练队伍、师资、管理力量和组建与集训经验,足球场地设施齐全,足球教学特色明显、学生参加足球活动的覆盖面广,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此次申报要求各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的遴选推荐工作。全国特色学校申报按各地限额数,一般在省级特色试点学校中进行推荐申报,省级特色学校申报按各地限额数自主申报,并且特色学校遴选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原则上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匹配。全国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在省级试点县(市、区)中由各设区市推荐,全省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1个,全省11个。高校高水平足球队申报由高校自主申报,全省3~5个。

对经综合认定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教育部将为其命名、授牌,并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国家将对被认定学校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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