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12-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日前,浙江发文决定在全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提升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交通安全水平,为期3年。

    根据要求,各校在学校出入口周边道路合理设置不高于3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和其他安全标志及交通标线。根据实际需要规范设置减速丘、震荡标线等物理减速设施,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通行空间设置分隔设施,加大对闯红灯、超速、违法掉头、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两侧人行道,采用隔离护栏或其他分隔设施,设置不少于30米的全封闭护学通道,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学校安全。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科学确定人行横道宽度,采用人行横道标线、人行横道标志及其他设施清晰界定过街区域。

    完善学校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停放设计进行优化。综合采取单向交通、车辆绕行等措施,推动建设以地下停车位足额配置和校内护学安全通道设置为主要内容的接送系统,减轻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

    倡导校内人车分离管理,对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在空间或时间上予以分隔,新建、改建学校或具备条件划分校园内部功能区的,要设置隔离墩、隔离栏、阻车桩等设施。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慢速通行,通过行人集中路段时应下车推行。

    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构建覆盖未成年人全年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体系,融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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