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权下放 师德考核为先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8-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张乐琼)日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就今年我省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下发通知,要求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开展学校自主评审探索,科学设置评价标准。

从今年起,高级教师评审结果由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发文公布并发放证书,报省人力社保厅和省教育厅备案,落实“谁评审谁发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把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学校,由学校在岗位设置方案内自主评审。

记者了解到,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学校是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一大亮点。省教育厅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自主评审,有利于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实现评聘合一,同时又能突出对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的考核,推进教师职称能上能下,便于校长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通知还就考核评价标准做了具体要求,即在把师德置于评价首位的基础上,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党员教师还应由所在党支部出具鉴定意见,尤其注重考察教书育人工作实绩,实现“干什么、评什么”,改变了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此外,通知还要求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细化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特点,充分考虑地域、学段、学科的区别,兼顾不同职称层次的需求,推进分类评审,同时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

据介绍,今年起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纳入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政务服务网”将开设职称评审专栏,集中发布相关信息,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的网上查询。我省近期还将印发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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