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禁高中提前揽生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见)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对违规者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南要求,高中要严格遵守规定,依法办学、规范招生,不得采取承诺、签约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揽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和学校教学秩序。严禁任何学校、个人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考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其填报能够填报的志愿。高中招生时,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考试成绩等条件择优录取,各高中违规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省中招办不予认可,其所产生的后果由高中和考生本人承担。

  海南要求,初中不得为了迎合高中招揽生源,擅自截留或重置考生密码、阻止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也不得未经考生及家长同意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高中招生行为的监管,不得向初中下达“留优率”等指标,为高中招揽生源。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信息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各级招生机构和初中的有关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得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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