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校服企校“双送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近日,上海市教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中小学生校服抽查及送检流程,明确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主要指标连续2年不合格的企业、拒不配合检查抽查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中小学校不得向这三类企业采购校服。

  上海明确,校服的生产发放实行企业与学校“双送检”制度。区县质量技监部门接受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都在本市的校服生产企业的申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校服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上海同时规定,学校在验收生产企业送交的订购校服时,必须查验该批次校服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拒收未经检验合格的校服产品。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应当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上海市纤检所检验,确认产品监督抽查和学校送检均合格后,方可发放校服。

  上海市教委在随后单独出台的通知中明确,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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