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杭州7月5日讯(记者 朱振岳)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从今年起,该省将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孤儿、残疾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浙江省此次求职补贴发放有两个特点:一是对象更广,扩大到低保家庭及孤儿、残疾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重点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求职补贴更高,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可获1000元求职补贴。

    为确保求职补贴准确发放,浙江省在审批程序上做了严格规定,需分别通过学生所属高校、受理的人力社保部门和同级教育部门的初审、审核和复核。复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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