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群众路线教育实施方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7月8日讯(记者 纪秀君)今天,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阐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提出了在“四风”上要集中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宣示了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在教育战线深入开展。

    据了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教育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

    实施方案提出,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部党组和领导干部带头,认真查摆、集中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实施的方法步骤上,部党组要学习在前、调研在前、剖析在前、整改在前。部党组与机关司局、直属单位衔接紧凑、有序推进、有分有合、压茬进行,主要集中在7月至11月开展,活动告一段落后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各非中管直属高校在教育部督导组指导下进行。要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并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点环节。每个环节都要专门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并精心组织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得走过场,务求实效。活动中,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据了解,领导小组已向机关司局派出联络员,向直属单位、非中管直属高校派出若干督导组,全程联络、督导相关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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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批开展

    教育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部党组与机关司局、直属单位衔接紧凑、有序推进、有分有合、压茬进行,主要集中在7月至11月开展。

    方法步骤

    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统一组织与各单位自主安排相结合;多种征求意见方式,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

    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等问题;在反对奢糜之风方面,着重解决挥霍浪费、生活奢华、以权谋私等问题。

    全程联络督导

    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机关司局派出联络员,向直属单位、非中管直属高校派出11个督导组,全程联络、督导相关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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