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政府责无旁贷 □ 本报评论员 翟晋玉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1-11-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9名幼儿和两名成年人死亡,这一事件再次将校车安全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发布研究报告称,中国内地符合标准的校车几乎为零,且超载等现象严重,平均每天有近40名中小学生死于交通事故。

  面对悲剧的一次次重演,痛定思痛之后,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

  只靠政府的临时“紧急通知”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校车安全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通过建立常态的法律机制来保证。

  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专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法规多达数百项,从各个方面对校车的安全性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规定。同时政府出巨资补贴校车费用,让学生免费乘坐。在美国人看来,“孩子的生命安全超过一切最有价值的财富!”正是这种理念下制定的这些法律和措施,使得在美国,校车的安全系数是私家车和普通公交车的40倍。

  反观中国,全国仅有一部去年颁布实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即使这唯一一部国家标准在现实中也几乎形同虚设,绝大多数校车都未达到或执行,因而在中国,校车往往成为最不安全的交通工具。

  今年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在河北张北县考察时提出,要把校车制度建立起来,配备最好的车辆和最好的司机,为孩子们建起安全的“绿色通道”。然而,校车不仅没有成为学生安全的“绿色通道”,反而成为学生的“死亡黑洞”,令人不胜唏嘘。

  对待儿童的态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对学生生命的保护是一个国家最起码的责任。不要再说资金不足的陈词滥调,中国的财政收入今年预计可达10万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从超出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就足以解决资金问题。某些地方,建大楼买公车每每出手阔绰,建教室买校车屡屡捉襟见肘,是真没钱,还是对教育缺乏重视?

  值得肯定的是,面对正宁校车事故,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作出了积极反应。青海省湟源县委县政府决定,4年不买公车,节约下来的资金为农村学校配备专用校车。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则表示,该省将在更大范围推广标准校车,并由政府承担责任。

  而早在此前,浙江省德清县政府就购置了坚固安全的美式校车,并在今年9月1日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使“学生接送车享有优先便利通行”的权利。

  这是迈向文明的可贵的一小步,期待它能引领中国在通向文明的道路上迈出一大步。期待有更多的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让安全的校车欢快地行驶在中国大地上。这不仅是在保护“祖国的花朵”,也是在重建国家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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