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苏令

    “我到学校调研的时候,普通高中债务问题是校长们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姚爱兴对记者说,近年来,各地普遍对高中,特别是县级和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扩建、迁建,极大改善了高中的办学条件,但这种校园建设大多数是通过举债的方式完成的,其债务规模已远远超过了学校的偿还能力。

    “宁夏现有公办普通高中64所,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普通高中工程债务就达20亿元。截至2010年底,我国普通高中债务总额达到1600亿元。沉重的债务使地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举步维艰。”姚爱兴说,为了支付每年的高额利息,有的学校不得不压缩日常运行开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有的学校难以保障教师待遇,影响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有的学校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大量择校费,加重了教育乱象。

    姚爱兴说,在“吃饭靠财政,发展靠借债”的大环境下,普通高中负债只是各种建设冲动中的一个表现。而示范性高中的大规模持续建设,是负债和化解难的主要原因。在姚爱兴看来,政府对高中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以化解债务。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教职员工的基本工资及维持学校的基本运转,中央和省级政府也没有安排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专项资金,仅靠目前的高中学校财政投入不可能化解已有债务,许多学校旧账未还,新债又添。

    “建议国家借鉴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和高校债务化解的做法,尽快启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积极化解学校基本建设债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教师工资正常发放。按照分级负责、分年化解的原则,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姚爱兴说,应强化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把高中的校舍维护、重要硬件设施添置和维修等必要开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学校的正常发展,避免因此产生新的债务;对已有负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增加转移支付,帮助其偿还债务,尤其要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偿债能力差的高中的资金支持力度。

    “同时,还应将负债问题纳入示范性高中评估体系,以规范和约束普通高中的盲目借贷行为。各地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提高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还可以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高中学校建设资金,通过出让闲置校舍、社会捐资、转让股份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偿债资金。”姚爱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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