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考核指标大幅“瘦身”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俞路石)有什么样的考核“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安徽省近日下发的《开展201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就传达出这样一个鲜明的导向:新的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大幅“瘦身”,强化了定量分类指导、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对督导考核结果的应用更为重视。

    安徽自2004年建立对县级党政领导教育督导考核制度以来,强化了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促进了教育优先发展。但督导考核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督导考核与教育全局工作推进的关联度不强,内容庞杂重点不突出,考核结果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不到位等。因此,近日安徽提出了改进、完善2013年度督导考核的基本思路和具体举措,目的是督促、推动县级政府更好地担当起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

    新督导考核办法主要体现四个方面: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着力增强督导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的关联度。二是强化定量、分类考核。大幅精简考核指标数量,把105个县(市、区)分作两类地区,使用两套不同的考核标准,体现差异化考核。三是简化程序、开门督导。废止督导考核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形式主义,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工作实效。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发布督导公告。四是兑现奖惩、强化结果应用。从今年起,各县(市、区)督导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分析评价体系,并按照规定权重予以折算。

    安徽还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行政性考核评比的统筹整合和清理整顿,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除省委、省政府规定的5个“一票否决”外,不再增设“一票否决”的事项,防止出现“一票否决”过多过滥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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