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校长大轮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杭州12月25日讯(记者 朱振岳)2014年是浙江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第一年,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省随迁人事关系交流的教师校长已达9037人,其中骨干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的16.36%,普通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普通教师的12.82%,基本实现了全年交流工作的目标任务。

    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政策给力,试点先行”是浙江能够顺利推进这项工作的根本原因,经过全省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今年预期的交流工作目标,有效地引导和鼓励高素质教师向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流动,为进一步形成教师校长交流长效机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014年,浙江省先后出台了支持教师交流工作的两项重要举措:一是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对象是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且该津贴不纳入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二是调整了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大幅提高义务教育段学校高级岗位比例。

    浙江各地还根据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待遇保障措施。比如,温岭市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优秀教师专项奖励资金每年100万元,用于奖励农村优秀教师,同时将农村学校骨干教师享受的津贴提高至原标准的两倍,对起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骨干教师可提高至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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