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研究报告的基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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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正性
研究者应该尊重和公正地对待参与研究的有关人员的名誉和权利。在未征得他人允许时,不能公开其个人资料。报告作者的署名次序,应该按照各个人员对研究工作贡献的大小、肩负责任的轻重而安排。对参与研究实验的被试人员不宜公开其姓名。研究报告中所涉及的资料,一般应该以群组资料的面目出现(个案研究除外),避免涉及他人隐私。
4.创新性
创新性是衡量教育研究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好的科学研究一定有它的创新性在里面。反映在研究报告中,也应该力求体现教育研究中新的研究成分,归纳总结教育教学中发现的新方法、思想、理论,更进一步探索教育科学领域的规律。
5.规范性
教育科学研究作为科学研究,具有很强的规范性。教育研究报告必须注重教育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在撰写教育研究报告之前,要有明确的计划和提纲,可以根据研究的特点、课题的任务和内容,来考虑表述的方式。要按照规范的格式、遵循基本的规范要求,力求全面、客观、清晰、逻辑性的表述。
6.可读性
研究报告的撰写要力求书面材料的可读性。可以根据不同的读者对象,采用不同风格和措辞。面向较高层次的学术交流论文,概念阐释水平和理论观点的陈述深度则可以较深。若是面向一般读者的研究报告,为了便于交流和传播,研究报告中的语言应该容易理解、准确流畅;专门的术语和名词在必要时应给予说明,呈示数据分析结果时,可用简明直观的图表,用浅显易懂的文字分析结果的实际含义,帮助读者正确理解文章的观点和结论。
7.实践性
教育研究报告在极大的程度上成为理论探讨、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间的桥梁。这样,科学研究可以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所以,在考虑研究报告的学术价值的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其实用价值。特别是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的实用性研究报告更是如此。对教育科学的不断探索,本身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教育实践。因此,教育研究报告也必须强调教育科学研究的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