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增效”的“督”字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5-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基础教育领域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破解?各路专家见仁见智。诚然,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等教学“内驱侧”改革的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外督侧”一面,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的作用,建立基础教育“减负”督查评估制度和“减负”监控体系?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高度和刚性规范管理上保证“减负”的实施,其意义同样重大。

  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为“减负”创设良好的环境,需要督导工作在“督”字上下实功。

  “督”办学行为。一是督查控辍保学。通过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好学困生、贫困生、留守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工作,让“一个也不能少”的口号变成控辍保学的行动。二是督查开全课程的足课时。通过专项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做到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三是督查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四是督查学生负担情况。

  “督”常规课堂。“素质教育的主战场在课堂”,要通过督导评估引导和促进学校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将减负增效的立足点放在课堂。一是实行学校干部听评课制度。学校教学管理干部每学期要听课30-40节,同时开展听课一周综述活动,对少数问题比较多的课堂,由学科组和教导处跟踪听评课,直至问题得到纠正。二是实行任课教师互听互评课制度。组织教师跨学科听评课,加强学科间的交流和促进。三是实行课堂教学质量抽查制度。教育局应定期开展课堂调研检查,将听课评课列为重要内容,对学校被听课情况进行梳理,评出优良中差及百分比,归纳出主要优缺点,提出改进意见,向学校教学管理人员通报。发现学校教学管理、教学环节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学科、年级或班级,在一段时间内要再组织回头看。

  “督”教师行为。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以实施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激励与制约机制,奖罚分明,促进教师素质提高和工作绩效提升。一是督学习。要求全体教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树立“终身学习”、“全程学习”、“团体学习”的观念,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二是督教学。学校每月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一次检查,突出课程方案执行率、课堂教学达标率、教学质量监控等内容。克服笼统对教师备课本和学生作业本的翻阅。检查通报后要有相应的整改要求,克服管查不管改的现象。三是督师德。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考核教师是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有无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督”学生学习。一是“督”习惯。教师要让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此带动其它习惯的养成,促进班风班貌整体发展。二是“督”作业。在班级成立“作业帮扶小组”,确定重点帮助对象,为独立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咨询,明确交作业的时间,杜绝抄袭,促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完成作业习惯。三是“督”自学。帮助学生科学分配课余时间,明确合理的学习目标及相应的学习计划,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做到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并重。

  (作者单位系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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