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年评出60个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0-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李旭林)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举行2013年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评审答辩会,经过紧张有序的答辩、评审和投票表决,醴陵市、东安县等20个县市区顺利通过评审答辩,成为拟立项县市区。

    “暑期学生溺水事故令人倍感痛心,你们有什么实招最大程度地降低其发生的概率?”评审答辩会上,专家们提问“直击要害”,“挑刺”薄弱环节或短板。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湖南将用三年时间,重点支持60个左右县、市、区在平安校园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县市区建设周期为2—3年。建设周期内,湖南省教育厅将对立项县市区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年度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推迟验收,三年内不得申报平安校园建设有关项目。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专家组依据有关规定对立项县市区逐条进行考核,并开展校园安全感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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