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治校还需摸索与打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0-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南桥

    仅通过“机构”上的改变,希望顺理成章地实现学术独立,未免有些天真

    近年来,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海外高等教育机构的在华合作办学机构相继成立。一些观察家表示,这些教育“特区”,有望在多方面激发国内关于高等教育的思考和尝试。比如昆山杜克大学将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国内一位教育专家由此生发出这样的思考——相比理事会,学校更应成立基金会,以确保学校的独立性。

    在笔者看来,在这些特殊的学校,如能尝试用非营利机构的办法来进行管理,应该说是一大进步。只是,仅仅通过“机构”上的改变,希望学术独立能够就此顺理成章地发生,又未免有些天真。当前,我们需要对这种新型管理结构中的独特问题和挑战适当作些预警。

    以美国高校的基金会为例,大部分高校获得的资金,统统归入“捐赠基金”。近些年来,虽经历经济萧条,各高校捐赠基金大幅度缩水,但是大部分学校的捐赠基金还是超过甚至大大超出了学校的运营成本。和私人基金会不同,这些捐赠基金是滚动的,可以不断融入新的捐赠、拨款、学费收入等。通常情况下,捐赠基金还需要拿出来投资,获取一些回报。

    这中间就可能产生一些灰色地带,使得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受到挑战。比如基金会有可能被用来营利,而钱不能被花在教育上,使得基金的使用偏离初衷。美国解决或缓解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利用法律手段,规范非营利机构的资金使用。中国的教育领域如果缺乏相关法规,如何确保基金不被滥用、占用、挪用,将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捐赠人对于资金的用途能有多大的支配权,也很值得思考。有一些捐赠人,可能对学校某个具体学科、具体课程或具体类别的学生需求情有独钟,希望专款专用。美国很多高校的职位甚至是有人捐款设立的。这都无可厚非。不过,有一些特定的捐赠人对于捐赠的附加条件,可能干扰办学自由。

    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利益冲突。有些捐赠人所从事业务和学校某个学科相关。学校的某项研究或许前面99%的投入都来自公共资金,而由于相关捐赠人的后期投入,成果(比如新药的研制)却被某捐赠人或者企业独享。虽然表面上捐赠人有所投资,但投入和回报根本不成比例,这就是一种新型的腐败。说句不好听的话,高校也可能由此沦为资本的高级打工仔。

    同时,高校内部的专家教授未必都有投资理财的才能或精力,学校需要外来的专家帮助理财。比如一些捐赠人自己,就是投资理财高手。大部分捐赠委员会成员系无偿参与投资委员会活动,但是参与者均为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他们能从声誉、影响、人脉等方面获益。

    学校不需要讳言专家理财的好处。但学校的利益是多方面的,“钱袋”握在谁手里,只是学校管理面临的诸多问题之一。中国学校的管理结构上应不断深入革新,所需学习的也不仅只是基金管理这一个方面。比如也可借鉴美国高校教师议会的做法,让管理者兼顾学校不同方面的利益,让捐赠人、基金管理人、一线教师、学生和公众的不同诉求能够合理、平衡地得到解决。对于学校来说,如何能利用捐赠人或其他基金管理者的影响、资金和才能,又不让他们事无巨细来控制办学具体事务,而让教育者治校,这是一门需要打磨的技艺。(作者系专栏作家、媒体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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