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教育干部“双进”制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近日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进课堂、进学生公寓制度(简称“双进”制度),通过认真听取师生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共同推进全省教育改革发展。

    浙江省提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将进课堂听课作为下基层、进学校的一项必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平时到学校参加公务活动,只要时间和条件允许,均应安排进课堂听课;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明确领导干部每学年进课堂听课、评课的次数要求,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听课、评课制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将进学生公寓作为下基层、进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学校领导干部定期走进寝室,提倡包干联系1—2幢学生公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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