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举措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黄兴国 特约通讯员 王国海)日前,记者从湖北省政府获悉,湖北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促进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鄂转化。

    为了鼓励在鄂企业承接转化本省科技成果,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张彦林表示,凡是在鄂实施专利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符合有关专项管理办法和专项支持方向的项目,由省财政、经信、科技等部门在相应专项资金计划中,给予合同成交额20%的资金支持;科技成果发明人在鄂自主实施具有应用前景的专利技术,向上述部门申报相应计划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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