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司”值不值得推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王强 胡航宇

    听说过个人创业、合伙开公司,但你听说过班级办公司吗?西南大学还真有这么一个“班级公司”。近日,该校外国语学院2014级非师范(6)班的“班级公司”正式成立,班上的23名学生都可当创客。

    学校:把“班级公司”办成创业典范

    西南大学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于涛,是“班级公司”创意的提出者,也是这个班的班主任。他介绍说,国家近年来高度关注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上学期末,他有了在该班成立公司的想法,既为学生们提供创业机会,也能增强班级凝聚力。

    目前,公司已开展十余项业务,包括外语翻译、家教、平面设计等。顾客群主要为校园内的社团组织、师生及学校周边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公司成立短短几天,就接揽了两笔业务。”班长杨舜琪说。

    “其实这是一次尝试和探索。”于涛说,公司让学生在校期间零风险体验创业过程,是加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良好尝试。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滕超表示,对于“班级公司”这样的创业形式,学校积极扶持,并在创业起步阶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学院希望“班级公司”影响整个学院乃至辐射整个学校。

    滕超说,学院专门安排了一位就业创业辅导员全程参与跟进指导,还将不定时地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创业政策解读,力争把“班级公司”办成学校学生创业的典范。

    专家:不是所有学生都适合创业

    如今,很多高校都很重视创业教育,但大多还停留在纸面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姜朝晖认为,西南大学的这家“班级公司”,无疑是迈出了创业教育从纸上谈兵走向实践的重要一步。

    姜朝晖说,在校大学生探索创业,并以班级集体的形式经营,有许多值得肯定之处。但需要考虑创业项目和课程学习的平衡,厘清创业教育与大学生培养计划的关系,并兼顾大学生的个性差异。具体到这些细节问题,高校还需周密设计。

    长期关注和研究创业教育的义乌工商学院创业学院院长朱华兵则直言不讳地说,“班级公司”体现学校、教师对创业的重视,引导学生发挥自身潜力进行创业尝试,这一点值得推崇,但群众运动式的推进虽有效果,效率却不高。“如果以班主任的意志把学生捆在一起,这不是公司,而是公社。”朱华兵说。

    朱华兵认为,并不是所有学生都适合创业。开展创业教育一定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让班级里有兴趣的学生自发成立公司,让有创业兴趣和冲劲的学生去创业。喜欢学习深造的学生可以选择升学,发展的方向应该是多元的。

    学生:收获锻炼才是最重要的

    参与“班级公司”的学生目前在读大一。浙江工业大学高教所校聘副研究员伍宸认为,大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应该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他们处在专业打基础阶段,这一阶段可以培养他们的创业意识和兴趣,全班学生创业不值得提倡。

    伍宸说,这家“班级公司”开展的业务基本都是很低端的,甚至还有与其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平面设计、简单的家教等,“这不能算是创业,也不能体现学以致用”。

    在伍宸看来,创业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一个“创”字。大学生创业更多是基于所学知识,有创造性地在本领域进行商业开拓活动。“简单、低附加值的业务不能称之为创业,顶多叫兼职。”伍宸说。

    朱华兵也说:“作为一家公司要有主营的业务发展方向,一个杂货铺似的公司注定走不远。”

    如何理性地看待“班级公司”?姜朝晖的观点是:不能倡导所有的高校都去机械效仿,它只是一个案例或实验。是否有助于对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养成,是否对大学生日常文化学习有正向作用,是否促进大学生的综合素养,还有待时间检验。

    杨舜琪说,大一阶段的他们完全没有相关经验,“但收获到的锻炼才是最重要的”。她觉得,在面对将来可能增多的业务时,大家会从实际出发,接揽一些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工作,“只要认真做好当前的小事,不急功近利,就是一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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