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S”模式下的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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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S”模式下的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童富勇

要真正让高校帮助中小学提高教育质量,实现高校与中小学的合作共赢,“U-G-S”模式是很好的尝试。“U-G-S”(University-Government-School)即“大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三位合作的一种教师教育模式,这既是改善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协调创新的平台,也是三方合作共同培育教师的模式。“U-G-S”模式遵循“目标一致、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发展原则,强调合作、协同、创新,融合管理文化、组织机构、教育资源和课程体系,具有“开放”“合作”“实践”等显著特征,包括三方打破围墙,互相融合,共同发展;建立教师教育共同体;通过实践提升能力等方面。

一、“U-G-S”的几种尝试

我省不少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为提升当地教育质量,借助三方合作平台致力于实现教师及教育质量的改善。象山县“G-U-S”基础教育创新工程和义乌市后宅第二小学“S-U-G”实践探索是两个典型案例。

2016年1月起,象山县实施基础教育创新工程,旨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象山教育内涵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以合约的形式委托杭州师范大学组建项目组,依托“G-U-S”平台开展活动,经过1年多的实践探索,该县在教师成长、学生发展、教育改革上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S-U-G”是基于中小学发展需要,中小学校寻求大学教育资源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支持以进行校内改革的模式。义乌市后宅第二小学为打造品牌名校,促进教师成长,于2017年5月正式与杭师大建立科研合作关系,该校教师与杭师大专家、教授、博士共同参与学校建设的课题研究。其研究领域涉及校长领导力和教师实践素养提升、课堂教学变革、学生习惯养成、拓展性课程开发与实施、学校特色文化及智慧校园建设等七个方面,向着建设一流学校的目标更进一步。

二、要做好“U-G-S”工作,要关注的工作重点

(一)实现协同发展

"U-G-S”模式的目标是共同培养出具有高尚职业精神、高超教育实践能力和高度可持续发展潜能的卓越教师,最终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协同发展是“U-G-S”教师教育模式运行的基本指导理念。在教师教育工作中,师范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校有共同的目标追求。师范大学在优秀教师培养、教育科学研究、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服务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与中小学提供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实践平台,地方政府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政策的制定、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等方面需要师范大学提供优秀师资与科学指导,而中小学校自身的发展需要优秀教师的补充与在职教师的优质培训,三方主体需求具有内在一致性,而且三方的需求具有现实的互补性。合作三方主体具有教师教育的目标一致性与需求的互补性,为“U-G-S”实践运行提供了必要的主观条件和客观保障。在“U-G-S”模式具体运作时,三方主体力争保持具体目标与最终目标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

(二)三方应明确各自职责,将任务落实到位

师范大学负责“U-G-S”模式运行的理念引领、智力支持、技术指导和人才资源保障。通过区域学校改进计划、优质学校建设、特色教师教育资源开发,促进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在中小教育教学实践中转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U-G-S”平台运行提供政策保障和必要的经费支持,为师范大学遴选教育基地,有效开展实践教学提供条件保障,并支持大学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小学为师范大学提供教育实习的平台和教育实验场域,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并积极参与在职培训,分享科研成果。

(三)成立“研究教师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的研究基地

以往的合作,面临封闭僵化的教师教育体系与孤立单一的教师教育模式、师范大学办学中重理论轻实践、内容缺乏针对性等一系列难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搭建一个集管理、筹划、规划、开发、运行、评价于一体的平台,有利于加大基础教育中项目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有利于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研究基地通过组织、协调基础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利用项目资助、合作研究等方式,研究基础教育问题与教师教育问题,通过实验区合作,调动三方教师教育研究工作者,形成一条教师培养、教育研究和基础教育三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特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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