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封顶”制约教师成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国教育报:

  临近年终,市教育局评出了一批辅导活动奖,中心学校在下发证书时,获奖的教师们都有一种收获的喜悦。但是,有位教师无意中却说了一句不和谐的话:“这项活动白参加了。”经了解,这位教师指的是考评“封顶”,他的本项业绩已达分值最高限,刚获得的这项荣誉不再计入业绩总分。

  “封顶”是量化考核中的一种操作办法。在教师绩效考核或评选、晋级考核中,设定多个项目对教师工作表现进行量化积分,各个项目都分配一定的分值,分项汇总决定教师的工作业绩。但是为了兼顾“全面”和“平衡”,也为了便于操作,有的学校对部分小项目分值进行最高分限制,即达到一定分值后,即使业绩再突出也不再加分。比如,考核细则规定,教师获市级辅导奖一次加2分,总分值为10分。获得5次和获得8次一样,都是10分。

  据了解,在一些学校,考核“封顶”的项目有很多种,不单辅导奖,教育随笔获奖、发表教研文章、参加技能展示活动等,都有数量限制,超过最高限,不再计分。当然,教师从事各项工作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奖或业绩考核,但“封顶”无疑从管理上给教师一种“适可而止,无需多努力”的误导。实际情况是,分值“封顶”的项目一般都具有“弹性空间”,正是教师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有所成就和发展的区域,一旦“封顶”,就限制了教师的成长之路。这肯定不是教师们所期望的,应当在教学管理中加以改进,让考评更切合教师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

  ■河南济源大峪镇中心学校 李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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