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寒门子弟进得了名牌大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CFP供图

  5月19日至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应邀先后访问印度、巴基斯坦、瑞士、德国四国。其中,印度是李克强总理首次出访的国家。作为中国山水相连的邻邦,印度的教育面临着诸多与中国类似的问题与挑战。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为此,本报组织稿件解读印度高等教育如何惠及弱势群体学生,以为国内提供参考。——编者

  ■李建忠

  印度名校尼赫鲁大学的最新资料显示,其2010至2011年在校生6665人,其中弱势群体学生已经占到了40.3%。关注弱势群体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直是印度的教育政策取向。

  招生配额:弱势群体生源与其人口比例相适应

  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印度多种弱势群体。目前,印度主要划定了3个类别的弱势群体,分别为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和其他落后阶层。表列种姓原指“不可接触者”或“贱民”,是印度宪法承认的经济上和教育上落后的社会最底层群体。印度宪法列出了26个邦和5个联邦属地的1208个种姓,在英国统治期间,他们被称为“被压迫阶级”。表列部落也是印度宪法承认的,指生活居住在边远贫困地区或丛林山区的族群部落群体,印度宪法列出了22个邦的744个部落。根据印度宪法的解释,其他落后阶层是指社会上和教育上落后的群体。这三类群体分别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6.2%、8.2%和29.8%,印度政府为弱势群体生源保留的招生配额大体上与其所占人口的比例相适应。

  印度宪法将保护弱势群体的教育和经济利益作为国家指导性原则。1951年印度宪法第一次修正案授权政府为促进弱势群体的教育发展采取特别措施。1954年,印度教育部部长向各邦政府写信建议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学生保留20%的入学名额,降低5分录取。1982年印度明确了为表列种姓学生保留15%和为表列部落学生保留7.5%入学名额的规定。2005年,印度《宪法(第93次修正)法案》扩大了弱势阶层人群的覆盖范围,将其他落后阶层纳入了弱势群体,宪法授权印度议会和邦立法机构为弱势阶层人民的教育进步发展制定适当的法律,包括为弱势群体生源保留招生名额。

  2007年,印度通过《中央教育机构(入学名额保留)法》,再次提高弱势群体生源招生比例并规定,在每个专业核定的年度招生人数中,要为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和其他落后阶层学生分别保留15%、7.5%和27%的名额。这样就使弱势群体学生名额保留比例从原来的22.5%提高到49.5%。

  根据印度法律规定,为“其他落后阶层”学生新增的27%保留名额仅适用于中央部属高校,而这些高校聚集了印度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像著名的印度理工学院院校集群都属于中央部属高校范围,是印度高校招生竞争最为激烈的院校。提高弱势群体生源招生比例,有助于扩大分享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群体范围,促进教育公平。

  尽管有质疑和反对的声音,甚至是游行和示威,但政府仍坚定地依法执行招生名额保留政策。

  公平保障:大学建立教育机会平等办公室

  印度政府专门成立了两个部委(社会正义部和部落事务部)和两个法定国家委员会(国家表列种姓委员会和国家表列部落委员会)负责促进3个弱势群体人民的福祉。印度教育部门及相关部委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实施大学招生名额保留政策。

  设立专门机构实施保留政策。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专门设立了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和其他落后阶层教育办公室,对大学入学名额、教学职位和非教学职位保留政策的实施进行有效监控,处理和解决相关投诉。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还设立了一个常务委员会及相关小组委员会,成员由专家、大学前校长及高等教育界知名人士组成,负责监督保留政策的实施。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一次性向大学提供20万卢比补助,建立教育机会平等办公室。截至2011年3月31日,有128所大学设立“机会平等办公室”,维护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其他落后阶层、少数宗教群体及残疾人受教育和就业的权益。

  采取补习辅导措施。相关学校对基础较差的弱势群体考生采取考前补习和入学后辅导,提高他们的学习水平,印度理工学院则让基础较差的弱势生源入学后学习一年预备课程。

  在教育落后地区新建高校,扩大机会区域分布。印度有374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教育落后县,占全国县级行政单位总数的58%。印度政府在每个教育落后县建立了示范学位学院。在印度“十二五教育规划”期间,新建示范学位学院、社区学院和多科技术学院的范围将扩大到穆斯林集中居住的区县,并在小城镇设立女子学院。

  设立多种奖学金资助弱势群体学生完成学业或继续从事科学研究。这些奖学金由印度政府相关部委或专业机构设立,大多面向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学生。“拉吉夫甘地国家研究奖学金”,由社会正义部和部落事务部设立,每年设立2667个名额,其中表列种姓学生2000个名额,表列部落学生667个名额。资助学生在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学科领域完成博士学位。目前共有4041名表列种姓学生和2036名表列部落学生获得此项奖学金,2010至2011年支出分别达13.8亿卢比(1印度卢比约合0.11元人民币)和6.1亿卢比。“博士后研究奖学金”,由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设立,资助已取得了博士学位和发表了研究著作的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学生在其专业领域从事高级研究,每年设立100个名额。“研究生奖学金”,由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设立,每年1000个名额,根据学位课程学习期限奖学金可发放2至3年。“少数宗教群体学生阿扎德国家研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资助少数宗教群体学生攻读哲学硕士或博士学位,每年设立756个名额。

  未来之路:宪法承诺的“机会均等”任重道远

  印度政府为增加弱势群体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做出了巨大努力,弱势群体生源在校人数所占比例不断提高。然而,就整体而言,印度弱势群体生源所占比例仍较低,2009至2010年印度高校全部在校生达到2074万人,其中表列种姓学生占11.8%,表列部落学生占5.2%。城乡与群体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也存在较大差距,2007至2008年印度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全国平均达到了17.2%,其中城镇平均为30%,农村平均为11.1%,印度教群体达到32.9%,而其他落后阶层学生为14.8%,表列种姓学生11.6%,表列部落学生仅为7.7%。

  弱势群体生源所占比例低,其中一个原因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入学率低、辍学率高和教育质量差等问题,从而导致弱势群体生源整体质量偏低。例如,印度布拉罕民间组织对印度的抽样调查表明,农村五年级学生中有一半的人不会读二年级的简单课文。因而在实际招生中,只有少部分学生利用了保留名额的机会。这需要印度做出更大的努力,普及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保证弱势群体生源质量。因此,要实现宪法承诺的“机会均等”,印度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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