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学校工作计划,校长不能缺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0-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朱培垓

    到学校检查工作,发现有的学校工作计划是对过去计划的简单移植,有的则是网络上的下载复制,内容假大空,目标笼统模糊,活动安排随意,没有可操作性,完全是一种应付检查的形式。询问缘由,校长要么闪烁其辞,要么直言是副校长或主任所为。这种情形表明,有些校长漠视学校工作计划,游离于计划制订之外,值得反思。

    首先,学校工作计划是统领全校工作的纲领,涵盖德育、教学、安全、后勤等诸方面,具有“母本”与“蓝图”的意义,学校各处室、各方面的工作必须在其统筹与观照之下,才能具体部署,形成详细的工作实施路线图。否则,各部门在活动的安排上很容易“撞车”,各唱各的戏,各自为政,降低效率。校长作为学校行政第一责任人,理当运筹帷幄,统筹安排学校整体工作,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这是校长的责任与使命。

    其次,学校工作计划是体现和传递校长办学思想的重要载体,能够彰显出校长个性化的办学理念、治校方略和行动路线。因而,在工作计划的制订过程中,校长要亲力亲为,不可由他人替代。

    再其次,校长主持学校工作计划的制订,能够营造民主氛围,凸现人性化管理。开学前,校长应未雨绸缪,多方征求教师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计划初稿,在开学初及时提交全校教师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让教师早知道、早安排,并监督落实,提高计划的执行力。

    最后,校长亲自将学校工作计划起草成文,能够突出校长良好的个人素质,对教师是一种示范,对形成浓厚的教科研氛围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作者单位:湖北省监利县上车湾镇初级中学)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