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从严管理“三支一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近日获悉,今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于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该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直至停止招募。

    根据《福建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招募对象为2014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第一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800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学生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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