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职校可招能工巧匠任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发出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动员令。教育部党组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攻坚方向,找准着力点,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取得改革新突破,切实做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的部署,立足实际,纷纷出台改革举措。从今天起,本报开设“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栏目,聚焦各地深化教育改革的新举措、新经验。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在一些省份,中职校想招聘能工巧匠当教师却受到身份和学历等限制。近日,福建省出台新规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中职校从行业企业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人员学历、身份限制。

    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7年)》明确规定:在学校总编制数内,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不受人员学历、身份限制,由学校采取直接考核或简捷有效测评方式聘用,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这项改革解决了中职学校招聘能工巧匠进校任教需解决的三个问题:一是行业企业高端人才因学历、身份问题而进不来的问题;二是由谁负责招聘的问题;三是招聘进来的人才如无岗位聘任如何处理的问题。

    为了让中职校招聘和培养的能工巧匠们有足够用武之地,福建省正在着力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国率先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增设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序列,提升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同时,福建省决定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提高为3.5︰4.5︰2,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提高为3︰4.5︰2.5,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为2.5︰4.5︰3。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福建省省直分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福建省的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已与一般本科院校,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持平,高于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和省级达标高中5%—15%,“这个导向将有利于吸引能工巧匠和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中职教育工作”。

    此外,福建省还明确规定,支持学校引进富有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实训、研发,且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定额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教师面向生产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围绕教学、生产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学校可按项目成果给予教师经济资助或分成。

    龙岩市职业技术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曙辉说:“能工巧匠不受人员的学历、身份限制,可谓不拘一格降人才,这将促使中职学校从行业企业引进一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能手,给中职学校带来发展的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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