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校园安全的“篱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 黄兴国 特约通讯员 杨保华 江登鸿

    下午5点半,湖北省荆门市海慧中学的学生陆续走到了校门前的马路边,东宝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白杨站在马路中央指挥过往车辆,直到最后一名学生过完马路。随后又开始在学校周边巡逻起来。和李白杨一起行动的还有学校附近交警护学岗的女子中队成员。这是全市联动共建“平安校园”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荆门市通过每年开展学校安全冬春季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学校安全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对学校安全进行考评定级挂牌,强化学校安全责任;对学生校外托管管理等焦点、难点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将学校安全管理的视角由校内延伸到校外,有效提升了校园安全指数,工作经验被湖北省综治委推广到全省。

    荆门市教育局局长李本全告诉记者:“从2012年11月开始,我市建立了每年开展学校安全冬春季集中整治行动的制度,建立了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了校园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共同织起了一张覆盖全市的校园‘安全网’。”

    2012年12月,荆门市启动了第一轮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一张由市政府牵头,涵盖了综治、教育、公安、卫生、食药监、文化、工商、城管等11个部门的安全整治网在全市铺开。各级党政干部1300余人组成4个整治专班,对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接送学生车辆、学校食品卫生、校舍安全隐患等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

    2013年11底,荆门市又启动了2013-2014年度学校安全冬春季集中整治行动。

    该市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综治、教育、公安、交通、安监、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参与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和校车安全;文体新、公安、工商、安监、城管部门负责的校园周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书刊销售点整治;食药监、卫生、公安、工商、城管部门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公安、综治部门负责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让每一个部门都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除了冬春季集中整治外,该市还创新部门联动形式和内容,通过平时的联席会、基层的碰头会、现场推进会等制度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各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评估安全防范效果,强化针对性防范对策,真正形成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网络体系。

    2011年,荆门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学生校外托管中心规范管理工作,不仅使留守学生告别了学后一小时“真空期”,而且也终止了校外托管中心无人监管的“真空时代”。

    荆门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出台的《荆门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属地管理、教育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制定了行业准入标准、收费标准。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公安、物价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体系为托管规范化提供了多方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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