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鼓励全民阅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日前,江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草案)》,立法促进全民阅读,并拟定每年4月23日为“江苏全民阅读日”。

    据悉,该草案对阅读场地做了很多详细规定。如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其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开放时间;车站、机场、码头、地铁、公园、游览中心、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应当提供有效阅读条件,供读者免费阅读;鼓励和引导单位的阅读服务场所创造条件向公众免费开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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